華商報渭南訊(記者王培民)潛入同村村民家行竊,在盜得160元現金逃跑時,不但將自己的手機丟在作案現場,還把所盜現金也丟了,最後被公安機關連夜抓獲。日前,華縣人民法院對入室盜竊的李某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今年5月24日晚9時許,華縣蓮花寺鎮26歲的李某在村裡閑轉時,發現本村村民王某家裡無人,便生出了偷盜的邪念。
  據辦案民警介紹,李某從自己家找來一把斧頭,將王某家屋子後窗上的鋁合金護欄撬開。進入王某家後,李某擔心被髮現不敢開燈,遂用手機來照明。在王某家亂翻一通後,他盜走了衣櫃里女式包內的160餘元現金。就在他準備逃離時,聽見主人回家開門的聲音,便倉皇翻窗逃走,慌亂中,還將手機落在了失主家。
  回家的是王某的妻子黃某等人,進屋後,她們看見屋子凌亂,地上還有一隻手機,拿起一看,屏保上是村民李某的照片,於是立即報了警。
  華縣公安局蓮花寺派出所民警連夜緝拿,做賊心虛的李某在家聽到有人敲門,趕緊翻牆逃跑,逃跑途中裝在兜里偷來的160元錢也不知道丟在了什麼地方。當晚,李某逃到村口時被民警抓獲。  (原標題:入戶盜竊落下手機 屏保上還有他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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