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17日訊 記者周芬棉人民銀行、公安部、國網路行銷家安全部今日聯合發佈並施行《涉及恐怖活動資產凍結管理辦法》。
  辦法主要適用於在我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鼎曜製冰機融機構,同時要求其境外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也應履行相關報告義務。辦法規定公安部公佈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後,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對名單所列組織和人員的資產,應立即採取凍結措施。
  辦法強調,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與採取凍結措施有洗碗機關的工作信息應當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向任何單位及個人提供和透露,不得在採取凍結措施前通知資產的所有人、控制人或者管理人。
  辦法還明確,若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或者其交易對手、相關資產涉及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的,應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報告可疑交易,燒烤並依法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報告。
  (原當鋪標題:涉恐資產凍結管理辦法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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